|
笔者调查发现当前小额农户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产业利润率较低。国家虽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和粮食补贴政策,但化肥、种子、饲料、农药等农资价格却在不断上涨,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抵减了国家给农民的补贴,农民收入较低,农民贷款偿还能力低。加之广大农民对市场把握不准,市场风险意识差,在选择生产项目上盲目性较大。比如在没有处理好产销关系的情况下,就发展养殖或种植业,导致经营损失等。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地方对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力度不够,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在农村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信用观念淡薄,对原有的一些老贷款不归还,对农村信用社的逾期贷款催收不积极,采取多种方式逃废信用社债务,导致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清收乏力。而农户小额贷款多为信用贷款,且额度小,借款人如违约,即便农村信用社依法起诉,执行起来相当难,农村信用社无能为力。
三、受民间借贷的影响。由于民间借贷具有借贷方便、手续简单、期限较短等优势,虽然利率高于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但能够及时满足农村市场上的部分资金需要,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
四、受人情关系影响。一些机关部门的人员因为难以割舍的人情关系,为亲朋好友花力气跑贷款。而基层信用社发放此部分小额贷款,贷前调查不够,极易形成不良贷款,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针对小额农户贷款发放中的问题,笔者建议:
一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农村金融机构员工要下乡积极帮助农民群众找项目,提供信息资源,增强农民经营风险意识,抵御风险能力。政府部门要减少对信用社的干预,并积极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
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审活动,引导农民诚实守信,在广大农户中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
三是规范农村借贷行为。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追究借款人违约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规定,加大打击逃债力度。
四是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政府在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和平抑农副产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方面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信贷资金在农业产业中良性循环。
|